比利时政府管理的“哥白尼”改革 
2005-10-27 

为了把比利时建设成为欧洲的模范国家,1999年,比利时联邦政府开始进行政府管理的“哥白尼改革”。“哥白尼改革”就是要改变公民围绕政府转的状况,形成政府围绕公民转,政府为公民服务的新的政府管理体制。它的理念在于公民是国家的中心,政府应该为公民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服务。为了实现这个目标,政府应该与时俱进并适应当代社会的需要。根据“哥白尼改革”方案,比利时联邦政府主要在以下四个领域进行改革:

1、建立新的政府组织结构。缩小政府部门规模,联邦政府由过去的23个部和委员会压缩为14个部。其中直接为公众服务的部门10个,横向为这些部门服务的部门4个。并在政府机构的名称上冠以“服务”,如人事组织服务部、信息技术服务部等。
       
2、建立新的管理文化。高层领导根据授权进行工作;利用有效的控制机制(如预算控制)确保在一个清晰的框架中行动的自由;职员将获得更多有关职位及变革的信息;管理层在对职员的评价中起关键作用。
       
3、提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新理念。关注员工的能力发展和职业前景,提高员工的满意度,从人事管理转变为人力资源管理;目标是使政府成为一个更好的雇主。
       
4、建立新的工作方式。为建立一个有利于民众和公务员的工作方式,需要在人员、基础设施、系统和工作程序上进行改进,增加投入。
       
这四项改革是“哥白尼改革”的四个支柱,其目的都是要使联邦政府成为更好的雇主和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。“哥白尼改革”在比利时产生了巨大影响。它为公务员提供了新的职业发展和变动的机会,新的培训机会,新的薪酬结构,更大的管理自由和责任,保障人员发展的评价体系;同时它为公众提供了以民众为中心的政府管理体系,一个更易接近和理解的政府管理体系,提供更好更有效的服务等。